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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陕西日报 2020-11-15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

(2020年5月7日)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20日至23日来陕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期间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陕西工作的肯定、对全省人民的关心厚爱,为我们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做好陕西新时代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思想武器、注入了强大动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全面理解我省脱贫攻坚取得的决定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指出,陕西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这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各级各部门要悉心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的殷切期望和对贫困群众的眷眷深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滋养初心、淬炼灵魂,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二)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挑战。目前,全省仍有18.34万贫困人口没有摆脱贫困,还有4.09万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4.28万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都是贫中之贫、坚中之坚,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各级各部门要撸起袖子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牢固树立背水一战的决战意识、毫厘不差的“交总账”意识、万无一失的完胜意识,深化“三比一提升”,扎实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采取超常举措克服疫情影响,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工作、整改问题、完善机制,确保问题全清零、工作高质量。(三)准确把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脱贫攻坚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瞄准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做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要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各级各部门要逐项对标对表,下足绣花功夫,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二、瞄准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做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工作



(四)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实行“人盯人”“一对一”落实帮扶责任,逐人逐户科学研判,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面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强化综合性保障措施,落实农村低保、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确保现行标准下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切实做到人人过硬、户户过硬、村村过硬。(五)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坚持目标标准,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强化“七长责任制”,坚持“一生一策”控辍保学,精准落实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动态清零不反弹。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向薄弱地区学校推送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旱厕改造任务,促进教育公平,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扎实开展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对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全覆盖核实,确保所有农户住房安全。加强农村饮水设施管护,解决个别地方存在的供水不及时、水量不稳定、水质不达标及高氟水问题,完善“省有平台、市有清单、县有组织、乡有人员”的四级回访机制,及时发现、反馈、解决问题,确保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六)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瞄准短板漏项,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完成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贫困村网络全覆盖,贫困村全部通动力电以及贫困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等任务,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七)坚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以上率下、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真改彻改,统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以及我省排查发现问题,常态化、精准化、系统化推进问题整改,将“三排查三清零”作为问题整改重要抓手,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完善问题清单台账,细化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需长期整改的,健全完善机制,持续抓好落实,真正将问题整改过程转变为完成脱贫任务、提升脱贫质量的过程。

三、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



(八)持续推进“3+X”产业扶贫工程。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发展以苹果为代表的果业、以奶山羊为代表的畜牧业、以棚室栽培为代表的设施农业和茶叶、核桃、食用菌、花椒等区域特色产业,注重长期培育支持,继续推进苹果“北扩西进”、猕猴桃“东扩南移”,扩大奶山羊、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优势产业的覆盖带动面。积极发展经济效益好、群众参与度高的小众产业,把贫困户深度镶嵌在产业链上,使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受益。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延长政策期限,加大贷款投放力度,确保建档立卡户有效信贷需求应贷尽贷。(九)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全产业链,优先创建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小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抗风险能力。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引导建档立卡户发展“庭院经济”,美丽休闲乡村、农业精品景点路线向贫困地区倾斜,促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扶贫产品认定,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大力推广农校对接、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等方式,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社会扶贫网等,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十)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党支部+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深化订单种养、产业托管、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先借后还等带贫益贫模式,完善带贫主体与建档立卡户利益联结的动态监测机制,定期监督带贫主体履约履责质量和进度,增强建档立卡户受益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十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将各级组织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于村集体。对跨乡跨村实施的项目,能量化到村的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提升计划,强化政策支持,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和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托管、相互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发挥带贫益贫示范作用。

四、加大扶持力度,千方百计确保贫困群众就业


(十二)精准对接推动转移就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认真落实“八条措施”,用足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优化使用政策,抓住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苏陕扶贫协作等机制,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做好“点对点”输送等就业服务,优先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十三)引导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扶贫龙头企业、社区工厂、就业扶贫基地和本地企业、扶贫项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以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建档立卡劳动力为重点,因人因需提供技能培训、岗位联系等就业服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发挥社区工厂就近吸纳就业作用,畅通物流渠道,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就业动态监测,用足用活减税降费、租金减免、出口退税等政策,帮助解决疫情带来的困难问题。利用果园、茶园、椒园、蔬菜大棚等生产周期内用工量大的特点,组织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十四)增设公益岗位托底就业。在用好现有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等公益岗位的同时,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确保80%的收益用于公益岗位设置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设置更多人居环境整治、设施管护、疫情防控等公益岗位,安置无法离开本土的贫困劳动力托底就业。

五、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



(十五)坚持以乐业促安居。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问题,优先在安置群众数量较大的社区周边布局劳动密集型产业,从门槛准入、资金扶持、技能提升、融资服务、税费减免、营商环境等方面支持社区工厂发展,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多的社区工厂加大奖补政策落实力度,加强社区工厂安全管理,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十六)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统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补齐安置社区基础设施短板,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提高社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落实搬迁群众应当享受的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实现安置区与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十七)加强搬迁社区管理和服务。发挥安置地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效提升安置点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安置区社会管理,合理划分社区自治单元,促进搬迁群众文化融入,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解决好搬迁群众党组织关系、户籍、生产资料、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等问题,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社区新生活。

六、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推进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八)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脱贫退出的县、村、户,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保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队伍稳定,队伍不撤、力度不减,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细化具体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严格管理、加强考核,落实好工作生活保障政策。(十九)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确保即时发现即时精准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边缘户,给予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技能培训、公益岗位安置等扶贫政策支持。各地在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配合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二十)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总结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加强脱贫攻坚宣传,为建立国家脱贫攻坚档案提供陕西经验和案例。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提早谋划2020年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以脱贫攻坚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为基础,加强规划和政策衔接,推动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不懈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筑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根本保障



(二十一)强化攻坚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抓牢抓实市县主体责任,夯实部门主管责任,发挥好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列出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不能按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十二)锤炼过硬作风。进一步增强战略定力,保持清醒头脑,强化攻坚态势,提振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顽强斗志,上阵不怯阵、力战不懈怠。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整治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能力。(二十三)严督实考严格奖惩。强化“三督一考”,常态化督导面上工作,集中督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重点督战任务较重、问题较多的县(区)及进度慢、效果不理想的单项工作。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指标和方式,发挥“指挥棒”作用。加大“三项机制”落实力度,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强化结果运用,树立鲜明导向。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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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 | 孙文生

审 核 | 冯晓荣

责 编 | 范   琼

编 辑 | 赵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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